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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条例》旨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住房租赁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稳定住房租赁关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推动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官网信息显示,《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已在近日通过审议并正式公布,将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住房租赁价格监测,建立健全相关预警机制。住房租金明显上涨或者有可能明显上涨时,北京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并依法报国务院备案。如果出租人拒不执行,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条例》直面住房租赁市场的多年顽疾,针对“串串房”安全隐患、“隔断房”乱象、押金退还难、租金不透明、机构爆雷风险等核心问题做出系统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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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会被定义为群租房:1、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的;2、任一出租房间的居住人数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条例》明确规定禁止群租,禁止将违法建筑、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房屋用于出租。还加大了对个人“二房东”监管力度,规定个人以营利为目的转租房屋达到规定数量,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对《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严格住房出租要求,明确出租住房应当遵守的规定,禁止群租;细化完善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具体要求;明确出租人、承租人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同时,鼓励当事人订立长期租赁合同,建立稳定的租赁关系。加大对个人“二房东”监管力度;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的管理,包括建立备案制度、从业人员实名从业、规范房源信息发布、实行合同网签、资金监管要求等;对发布房源信息的网络信息平台经营者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是全国首个规范“住房租赁”、规范长租公寓等新兴业态的地方性法规,北京成为首个将“住有所居、房住不炒、租购并举、职住平衡”等写入地方立法的城市。

9月1日起,《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在出租住房与租赁合同标准、押金收取与监管、住房转租业务、租房价格监测与干预等方面进行了多项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