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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 香港《稳定币条例》生效,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正式实施。

8月1日,香港《稳定币条例草案》正式生效,这是在香港设立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的发牌制度,完善对虚拟资产活动在香港的监管框架,以保持金融稳定,同时推动金融创新。《稳定币条例》实施后,任何人如在业务过程中在香港发行法币稳定币,或在香港或以外发行宣称锚定港元价值的法币稳定币,必须向金融管理专员申领牌照。相关人士须符合储备资产管理及赎回等方面的规定,包括妥善分隔客户资产、维持健全的稳定机制,以及须在合理条件下按面额处理稳定币持有人的赎回要求。相关人士也须符合一系列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管理、披露规定及审计和适当人选等要求。金融管理专员会适时就制度的详细监管要求作进一步咨询。

截至2025年7月8日 09:36,国泰君安国际上涨3.59%,新华保险上涨2.23%,中国信达上涨2.22%,中金公司上涨1.55%,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上涨1.36%。港股通非银ETF(513750)上涨1.14%。

香港特区立法会今日(21日)通过《稳定币条例草案》(《草案》),香港特区政府对此表示欢迎。《草案》以在香港设立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的发牌制度,完善对虚拟资产活动在香港的监管框架,以保持金融稳定,同时推动金融创新。《稳定币条例》实施后,任何人如在业务过程中在香港发行法币稳定币,或在香港或以外发行宣称锚定港元价值的法币稳定币,必须向金融管理专员申领牌照。相关人士须符合储备资产管理及赎回等方面的规定,包括妥善分隔客户资产、维持健全的稳定机制,以及须在合理条件下按面额处理稳定币持有人的赎回要求。相关人士还须符合一系列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管理、披露规定及审计和适当人选等要求。金融管理专员会适时就制度的详细监管要求作进一步咨询。

香港特区政府今日(7日)在宪报刊登《〈2023年刑事诉讼程序(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生效日期公告》)。 《2023年刑事诉讼程序(修订)条例》(《修订条例》)下新增的“无须答辩”上诉机制将于2025年4月14日起实施。《2023年刑事诉讼程序(修订)条例草案》在2023年7月12日获立法会通过。《修订条例》第4、7及9条和附表第2部订明有关无须答辩的上诉机制,容许控方可就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在设有陪审团的刑事审讯中作出的无须答辩判定提出上诉。 新上诉机制一直有待《刑事诉讼程序(针对无须答辩的判定的上诉)规则》(《规则》)的通过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