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微10月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延长二手房贷款年限。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且贷款年限与房屋年限之和最长不超过60年。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20%;房屋年限超过10年在20年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30%;房屋年限超过20年在30年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40%;房屋年限超过30年在40年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50%;房屋年限以房产证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相关材料为准。

新政发布后,合肥的二手房市场出现短暂的涨价房源增加现象,而主动降价的二手房源单日最高超过3000套。

国家统计局网站5月17日发布了2023年4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数据显示,4月份全国70城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整体涨幅回落。

房屋互换虽可以节省契税、加强流动,但要业主“双向奔赴”难度不小。

6月11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首套首次住房贷款的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方面,家庭首次住房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5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5万元提高到65万元。二手房贷款年限方面,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不超过20年,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期限加房龄由最长不超过30年调整到最长不超过40年。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12月8日宣布联合相关部门搭建线上服务平台,开启二手住房互换服务新模式。合肥市区范围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可上市交易的存量住房可实行产权互换,可通过政府搭建的公益性换房平台,或在线下通过合肥市住房租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8个门店协助办理住房置换业务。

合肥市房地产业协会发布房产新政“满月”月度效果评估显示,4月5日,合肥市房地产新政8条实施以来,经过一个月的运行,市场成交量明显下降,住房成交价格回落,政策效果初显。4月份,合肥市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成交量环比分别下降14.3%和27.1%;商品住宅、二手住宅成交价格环比分别下降1.7%和5.3%。

财联社23日讯,据悉,合肥地区已有12家银行不做二手房贷款,分别是: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杭州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渤海银行、农业银行、广发银行、邮政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其中,杭州银行和华夏银行也停止了新房贷款。有消息称,南京、青岛、苏州、合肥、武汉、无锡普遍地区银行执行首套房利率基准上浮20%,甚至30%。

虽然《安徽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经开始执行,但是目前的二手房市场依然问题重重。

近日,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关于合肥市不动产权登记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合肥市不动产登记的实际情况,对合肥市不动产登记执行住房限购政策进行了一些细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