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的工资在10月份发放只能按照3500元的免征额标准扣除”,但在这一事实面前,权威部门不仅没能出来澄清问题,还任各路“大侠”自圆其说地解读,进一步误导纳税人,实在不应该。
10/17 15:56评论(48)
只知税收政策不知税收实践,只了解税收法规不了解会计核算,只顾为纳税人减负不顾税法刚性,种种脱节现象,导致迎合纳税人的“扣除言论”在网络流传;这也说明我们在税收政策的制定、解读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
10/06 16:33评论(32)
葛长银:9月工资在10月发放时能否按个税新政抵扣5000元?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10月发放的通常是当月工资,也是属于10月份的所得,可以享受5000元的扣除;但企业大都是10月份发放9月份的工资,因而只能执行3500元的扣除标准。
09/29 12:42评论(21)
依据“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精神,和社科院郑秉文对我国社保漏缴“三分之一”的研究结论,唯有将现行的社保费率降低三分之一,才能保证“不增加企业负担”。
09/21 9:45评论(15)
让资本所得承担更多的税负势在必行,但要取之有法,不能自乱章程。
09/01 9:15评论(3)
如何将这条惠及国人的政策及时、公正地落实到位,将这张开出去的“支票”兑现,将十分考验税收政策制定者的智慧和能力。
08/30 9:45评论(46)
减税政策频繁出台,税收还在高速增长,问题出在 “没有拧住税收的阀门”。
08/20 11:46评论(43)
2019年开始执行的社保新政如果不对中小企业“网开一面”,近几年为中小企业降税减负的成果或会“抵消”,一些本来就交不起社保的中小企业,前景更是堪忧。
07/25 9:45评论(8)
尽管有全国人大把关,但税收制度能否保持真正的中立,限制住“征收欲望”,个税的高增长也许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
07/18 8:00评论(4)
如果一个纳税人五项扣除都有,那肯定涉嫌造假,是明显的稽查信号。
07/09 10:20评论(7)
中国农业大学会计系副教授葛长银表示,只要遵循“规范、公平、落地”这六字方针,再通过民主集中制原则,相信我国的个税制度就会迈上一个新台阶。
07/07 13:00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