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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为中小学生编写抗疫心理防护手册

      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潘敏表示,针对学生群体,教育部门组织40位专家成立心理援助中心组,充实高校、各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员队伍,并发布《抗疫期间中小学生及家长心理防护手册》,推出一系列心理调适课程,16个区学生心理中心开通24小时热线,55所高校开设心理热线和网络辅导。

    • 上海6万人完成在线心理自评

      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潘敏表示,健康上海12320专业电话服务网和各区心理咨询热线开通疫情心理服务板块,有200余名专业咨询人员24小时提供咨询服务,服务1300余人次,6万人完成在线心理自评。12355上海青少年公共服务热线组织70余名专家和志愿者,接受疫情防控咨询1500余人次。

    • 上海为新冠肺炎重症、危重症患者加派医护人员

      2月17日,上海市卫健委新闻发言人郑锦通报,将加派医护人员进驻定点隔离医院,加强重症、危重症管理。

    • 上海司法局:调低危困企业财产保全保证金比例

      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大了对危困企业提起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免交的支持力度,适当调低申请财产保全的危困企业的保证金比例或者采取灵活担保方式。

    • 上海:疫情期间提前介入产销不合规医用器材案19件,涉及32人

      上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龚培华介绍,上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62件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中,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19件32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9件19人;诈骗案13件15人;妨害公务案4件4人;寻衅滋事案6件7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2件2人;非法经营、非法狩猎等其他涉疫情犯罪9件11人。

    • 上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62件,涉及90人

      2月16日下午,上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龚培华透露,截至2月15日,上海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62件90人,已审查批准逮捕8件9人,提起公诉1件1人。

    • 上海检察院:涉疫情防控案件占今年同期刑事案件总数仅约2%

      上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龚培华介绍,今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2873件4605人,案件总数同比下降21.8%,涉疫情防控案件占今年同期刑事案件总数约2%。

    • 上海司法局:疫情期间7天24小时不间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上海市司法局一级巡视员刘平表示,上海司法局已加强涉疫情法律咨询服务,组织专业服务人员全天候值守,确保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上海法网在线咨询7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他透露,1月24日-2月15日,上海司法局共接通咨询18168条,其中涉及疫情咨询2116条,占比约11.65%。

    • 上海:对防疫重点企业公证服务减半收取费用

      上海市司法局一级巡视员刘平表示,上海司法局鼓励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为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中小企业和为疫情防控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提供免费法律顾问服务;支持仲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严重企业的案件,优先受理、加速办理。公证机构优先为涉疫情相关事务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实行政府定价的公证服务事项,对防疫重点企业按收费标准减半收取费用。

    • 上海高院:因疫情防控不能履行合同,可认定为不可抗力

      上海市高院副院长茆荣华表示,因依法采取疫情防控措施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认定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对于构成不可抗力情形的非金钱债务,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主张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对于虽然不构成不可抗力,但受疫情影响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的,可以参照情势变更原则处理。

    • 上海高院:加大疫情期间对危困企业的支持和对医护人员的保障

      上海市高院副院长茆荣华表示,上海高院已加大疫情防控期间对危困企业的支持力度和对医护人员的保障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大对危困企业提起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免交的支持力度,适当调低申请财产保全的危困企业的保证金比例或者采取灵活担保方式;对于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冠病毒的医护人员,依法认定为工伤。

    • 上海司法局呼吁市民理解配合小区防控,避免歧视、侵犯个人隐私

      上海市司法局一级巡视员刘平表示,呼吁广大居民,既要积极支持,确保小区封闭式管理措施有效落实,不能采取暴力抗拒等极端行为;也要理解、配合,换位思考,兼顾多数人和少数人的合理诉求;还要防止出现歧视或者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保护小区所有居民,包括租住者的合法、正当权益。

    • 上海司法局:小区封闭式管理不是隔绝、封锁

      上海市司法局一级巡视员刘平表示,关于小区的封闭式管理,从法律角度讲,城乡社区属于居民自治范畴,除了政府采取的管控措施外,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自治组织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必要的控制人员进出等防控措施,是可以的。需要强调的是,封闭式管理并不是隔绝,也不是封锁,而是一种有效、可控的管控措施,目的是发挥社区群防群治力量,加强源头管控,守好社区的安全门。

    • 上海司法局:人大授权政府不是“没有边界”的

      上海市司法局一级巡视员刘平表示,此前市人大常委会授权市政府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道口管理等方面,采取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但这种授权并不意味着是没有边界、可以任意行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就疫情防控有关法律问题进行解答时指出,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必须主体适格、措施适度。所谓主体适格,强调的是合法性问题,也就是说这些疫情防控措施应当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等法定主体实施。

    • 上海司法局:政府疫情防控应做到最小利益侵害

      上海市司法局一级巡视员刘平表示,政府处理疫情的措施应适度强调合理性问题,“也就是说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要遵循比例原则和最小利益侵害原则,措施要与疫情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既不能反应迟缓,也不能反应过度,要尽可能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

    • 上海高院:部分疫情相关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上海市高院副院长茆荣华表示,涉疫情相关的刑事、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中已有部分案件已经进入法院审理阶段。2月12日,闵行法院受理了全市首起涉疫情寻衅滋事刑事案件,该案被告人因不配合防疫工作,殴打志愿者而被起诉追究刑事责任,下周将公开审理并进行网络直播;6日,上海破产法庭紧急处置了一家医疗科技公司的35万只库存口罩,并经多方协调,该公司口罩生产线已恢复生产;13日,徐汇法院用5个小时办结一起涉疫情解封委托手续,避免了涉案医院抗击疫情工作受到影响。

    • 上海检察院:疫情期间市民可通过邮寄、网站、热线反映诉求

      上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龚培华表示,为确保诉讼服务不间断,上海各级检察机关于2月2日起暂时关闭群众来访接待场所,群众可通过邮寄、登录门户网站和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的方式反映诉求。

    • 上海为武汉一线医务人员开通心理援助专线

      上海市卫健委新闻发言人郑锦表示,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社会心理干预细化方案,推进“1+17”心理援助热线整合(即12320-5心理援助热线+16个区的心理热线),加强规范管理。组织力量增援武汉心理热线,开通专线为武汉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心理援助服务。

    • 上海高院两周来线下开庭753件,严格做好消毒防护

      上海市高院副院长茆荣华表示,在推进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的同时,上海高院对公告案件、当事人要求开庭的案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安排线下开庭,两周以来已开庭753件。茆荣华表示,在线下庭审中,上海高院严格采取防控措施,在安检处设置体温监测点,在法庭必须佩带口罩,并定时进行消毒,确保法官和当事人的安全。目前全市法院干警和来院当事人没有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病例。

    • 上海高院疫情期间完成网上开庭、网上调解共292件

      上海市高院副院长茆荣华表示,2月3日至14日,全市法院完成网上开庭、网上调解共29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