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原副主任龚清概受贿5352万 一审获刑15年

奚丹霓 官志伟 04/20 17:23 | 评论()

2017年4月20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原副主任龚清概受贿案,对被告人龚清概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百万元;对龚清概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