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将依法处理

新华社 05/19 18:59 | 评论()

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共10条,主要规定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的法定条件、实施部门等内容,并规定大型医用设备目录由国务院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