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岸原书记夏泽良减刑5个月
01/12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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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5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长刑二初字第36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夏泽良犯受贿罪、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财产人民币5000000元。[ 查看全文]
2014年11月5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长刑二初字第36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夏泽良犯受贿罪、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财产人民币5000000元。[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