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追砸运钞车案”一审宣判 押运员因防卫过当被判缓刑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02/24 12:00 | 评论()

2月1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追砸运钞车案”公开宣判。判决运钞车押运人员梁金明的行为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