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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宝收款码遭禁用系误读。

据北京日报客户端,“2022年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禁用于经营性服务”及“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的消息近日刷屏网络,这一消息源自央行近期发布的条码支付监管新通知。近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从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三个方面入手,对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与此同时,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于明年3月施行。

个人收款码和经营性收款码认定标准将于近期公布,对小微商户影响或极其有限。

要求支付机构在理解“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方面,具备更明确的标准。

支付宝公告:2022年3月1日之后,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使用,也可继续享受现有的包括提现免费在内的一系列服务。2022年3月1日起,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可升级“个人经营收款码”,升级过程完全免费。

个人经营收款码将可享受经营账本、经营分析等更多权益和服务。

微信支付公告:2022年3月1日之后,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使用。3月1日之后,结合用户收款情况,将陆续通过微信收款助手消息通知等方式发出邀请,在用户自愿情况下提供个人经营收款码,免费领取物料码牌,还能享受经营账本、经营分析等更多权益和服务。

据红星新闻报道,有网传消息称,自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性收款。近4年的数据将被追查,一旦数额较大需按4.5%补税,还要缴纳滞纳金和罚款。2月15日,微信支付回应称,以上说法为谣言。

1月5日晚间,微信支付发文就收款条码现行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微信支付表示,个人收款码和商户收款码目前都能正常使用,日后若涉及相关调整,将另行通知。

今日一则“支付宝、微信支付个人收款码将于明年3月1日起被禁止商用”的消息刷屏。但据财联社记者了解,央行新规并非对收款码的商用完全禁止。通知明确强调了收款码分为个人和经营用收款码,经营用收款码不在通知限制之列。其中,将受到约束的主要是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按照规定,个人静态收款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各机构应审慎确定个人收款静态码白名单;并将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个人可以将收款码申请变更为经营性用途,但变更的标准相关部门还在研究中。